2020年湖南省嘉禾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嘉禾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12-17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20年嘉禾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5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相关网站进行查阅:

郴州市人社局门户网(http://czrsj.czs.gov.cn);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嘉禾县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jh.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嘉禾县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jh.gov.cn)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人员的年龄:招聘岗位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的,在1989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的,在1984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20年12月30日前取得并提交审查。

(4)限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届、2020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19届、2020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见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诚信档案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现场报名时一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身份证件。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2.报名地点。嘉禾县卫生健康局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23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00)。

4.领取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0年12月29日至12月3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00)。领取笔试准考证地址:县卫生健康局办公楼305室。代领准考证的人员必须提供代领人和报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特别提示:准考证贯穿面试、体检和考察整个过程,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3)报考专业具体参考《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认定。

(4)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对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5)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12月24日在嘉禾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12月26日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采取现场申请的方式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放弃本次考试。12月27日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

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硕士研究生)的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后,该岗位计划变更为面向社会招聘,其他条件不变。岗位变更的公告于2020年12 月28日在嘉禾县政府门户网公布。变更的岗位采取现场申请的方式报名,报名地点:嘉禾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305室);时间:2020年12月29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00)。

(6)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

(1)打印并手写签名提交《2020年嘉禾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提交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报考岗位要求其他资格证书、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非2020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要求有二维码)。

2020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0年12月30日前取得,在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学生证或学校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就业推荐表与毕业证、学位证一同交验。

(3)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4张(同底,背面写好岗位和姓名)。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1)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2)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3)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5)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笔试

1.笔试科目。护理岗位笔试内容为护理基础知识,临床、医技和药学等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经嘉禾县县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公布。适时在嘉禾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组织

经嘉禾县县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面试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对象。

按笔试成绩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按比例确定面试人数的最后一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面试范围,若笔试入围对象放弃参加面试,则从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后面试对象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形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时间和地点。经嘉禾县县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在嘉禾县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报考人员应按照通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6.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7.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应参加面试而未参加面试的人员和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人员不予聘用。

8.综合成绩合成与成绩排名。

⑴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⑵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若成绩还相同则再增加组织面试。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经嘉禾县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如前述体检内容中没有吸毒史、艾滋病项目检查内容,则增加吸毒史及艾滋病检查内容。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均给予递补,每个岗位每个环节递补次数不超过一次。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确认,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人社局在嘉禾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实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疫情防控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公开招聘工作。

(1)报考人员须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考生进入资格审查、考试地点时,应主动出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进场时须有序排队,保持人员间距。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资格审查、考试地点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2)以下人员不允许进入资格审查地点和考试考点:

①无准考证(资格审查时不需要)、有效身份证件,不能提供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的 ;

②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

③资格审查或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且不能提供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

④资格审查或考试前14天零时以后入境者,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仍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健康码为红码者。

(3)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1.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县纪委派驻县委宣传系统纪检组负责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处理。

2.严格贯彻保密要求。按保密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履行职责。除巡视领导和所在考场考官、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在考试期间一律不得进入考试考场,违者取消考务工作资格;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3.严格实行回避制度。监督员、评委及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之间如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明确的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和其他亲属关系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必须实行履职回避。有回避情形不及时报告或者有意隐瞒的,取消其工作人员资格,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4.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对不按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应在指定官方网站(嘉禾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njh.gov.cn)查看招聘公告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招聘单位均不负责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4.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5.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1.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等咨询电话:见附件1。

2.考务咨询电话:县人社局事管股:735-6632617。

3.举报投诉

嘉禾县纪委派驻县委宣传系统纪检组:0735-6620480,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35—6630867。

 

             

嘉禾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15日

 


附件下载:

1、2020年嘉禾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x

3、《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2、2020年嘉禾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文章来源:嘉禾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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