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营口市中心医院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营口市中心医院发布时间:2020-11-18

营口市中心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具有百年历史,其前身是1906年由日本人修建的“同仁医院”,后为“满铁医院”。1949年被政府接收后命名为“营口市立医院”,之后数易其名,1990年更名为营口市中心医院。2007年营口市中心医院与营口市第二人民医院合并,搬迁至新址。建筑面积6.08万平方米。开放床位1228张。在职职工1512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319人,副高级以上职称275人,享受政府津贴4人。根据当前医院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聘用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及资历要求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资历要求
参照《营口市中心医院2020年招聘计划表》执行。
二、招聘工作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岗位需要,按岗聘用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医疗、医技人员共计28人,具体招聘条件详见《营口市中心医院2020年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步骤
(一)现场报名
凡具备条件并有意应聘的人员应携带下列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专科、本科及硕士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二维码电子信息备案表+学位网二维码认证报告
4.一张1寸照片;
5.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7日—2020年11月26日
报名地点:营口市中心医院人事部

(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公告要求持上述证件现场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材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面试考核
本次招聘设笔试、面试两个环节进行考核。
笔试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实行专业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综合分析、应变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录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并列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笔试、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营口市中心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任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营口市中心医院调查核实,并做出处理意见。

五、薪酬福利待遇
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同等待遇,享受国家法定假期,缴纳五险一金。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营口市中心医院2020年招聘计划表》。




营口市中心医院人事部
2020年11月17日



附件下载:

2020年营口市中心医院招聘计划表v.xls

文章来源:营口市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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