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梅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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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是梅州市首家国家新标准下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保健于一体,地处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由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垂直纵向延伸管理。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区政府同意,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详见《2019年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六)年龄35周岁以下,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且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有关部门列入涉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5、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见附件2),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为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相片二张)。在国有单位工作的应聘者,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面试准考证领取另行电话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2、报名时间:2020年1月8日至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3、现场报名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门诊大楼六楼人事科

联系人:钟维,联系电话:0753-2829123。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广东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应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结束后,将向考生发给个人面试成绩通知。面试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在在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mx.gov.cn/)公布及各相关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考察期间,招聘单位应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梅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mx.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粤人社发〔2010〕306号)规定,省外来粤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需经我省确认后方可聘用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取得确认前被聘用人员按学历享受相应待遇。

本公告由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3-2589056),附件1中招聘单位的岗位职责简介、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等由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3-2829123)


附件:

附件1:2019年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2019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2019年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doc

附件4: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2019年12月24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19年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2019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2019年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doc

附件4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文章来源:梅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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