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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解剖学实验员(合同制)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单位: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发布时间:2026-06-11 10:05:55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科华路28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不超过38周岁,即1987年6月1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

1.本次招聘的“2026届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应聘专业须一致。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毕业专业须与招聘专业相一致,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毕业院校(科研机构)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其中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专业参考目录,以及其所学课程、研究方向、论文等材料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六)本次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岗位描述

公开招聘人数

开考比例

体检比例

考察比例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招聘对象

其他资格条件

解剖学实验员

主要从事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等课程实验教学及辅助工作

1

1∶3

1:1

1:1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免疫学,遗传学,病原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法医学,放射医学,航空、航天与航海医学,军事预防医学,内科学,儿科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麻醉学,急诊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护理,基础医学,生理学,神经生物学,细胞生物学,药理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具有相应学位

2026届毕业生

本科专业为基础医学、法医学、病理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医学影像学、康复治疗学、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学、高级护理、护理、助产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通过邮件报名,应聘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如实填写《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docx格式)、《公开招聘汇总表》(附件2,xlsx格式),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

请将附件1、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统一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rscsz@szhct.edu.cn,参加报名资格初审。

附件需采用以下命名方式:姓名+附件编号,如“张三+附件1”;证件照需采用以下命名方式:姓名+证件照,如“张三+证件照”;邮件主题须采用以下命名方式:姓名+专业+学历学位+手机号,如:“张三+免疫学+硕士研究生+13999999999”。不规范、不完整的报名材料均不作为有效报名。我校会在收到邮件的2个工作日内给予邮件回复报名资格初审结果,请及时关注。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10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缴费时间内将已缴费截图发至学校人事处邮箱:rscsz@szhct.edu.cn,邮件主题及附件采用以下命名方式:姓名+手机号+缴费情况(如:“张三+13999999999+已缴费”)。

户名: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账号:1102021009000237895,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苏州留园支行。缴费时请备注“2026夏季招聘报名费+姓名”。

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我校将邮件回复报名成功,未按时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报名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任一环节考核,或参加考核而未能通过,或在资格审查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费用均不予退还。

(二)报名时间

1.报名、材料照片提交:2026年6月11日9:00-2026年6月16日16:00;

2.资格初审:2026年6月11日9:00-2026年6月17日16:00;

3.陈述申辩:2026年6月11日-2026年6月17日工作日期间9:00-11:00,14: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6年6月11日9:00-2026年6月17日16:00;

5.缴费确认:2026年6月11日9:00-2026年6月18日12:0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我校官网学院公告栏公告。

3.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分别在“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情况”栏中填写自己自高中以来的学习情况(学习时间、毕业院校、专业、取得的学历学位)、工作情况(工作时间、工作单位、从事工作)、主要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本人排名及完成情况等信息)和研究课题(注明主持、参与、排名等信息),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经历或科研成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6.我校将于现场考核前3个工作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具体的考核通知,请务必将《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公开招聘汇总表》中的邮箱信息填写准确,如因邮箱填写错误或个人原因导致接收不到相关信息,均视为放弃参加考核。

四、招聘办法

(一)考核方式及程序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对本岗位要求专业知识的掌握水平,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选。参加笔试的应聘者笔试成绩、排名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学院公告”栏目进行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二)考核时间

笔试时间:2026年7月8日

面试时间:2026年7月19日

学校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与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将通过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学院公告”栏目另行发布。应聘人员需主动及时关注网上公告,保持通信畅通,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考核,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五、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中组部、国家卫健委对有关项目检查标准已经调整的,按新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可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我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2026年毕业生不能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以及公示结束30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者;

3.在职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

4.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六、薪酬及待遇

此次招聘的合同制人员签署劳动合同,按照学校合同制人员薪酬标准进行发放。职称、职级晋升与在编人员具有平等的机会。

七、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2690092

联系人:臧老师

咨询时间:2026年6月10日-2026年6月17日工作日期间9:00-11:00,13:40-15:40

八、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2-62690387

附件1: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公开招聘汇总表.xlsx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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