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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6年阜新市细河区参加辽宁省事业单位非综合行政执法类岗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安排的通知

发布单位: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6-05-15 17:28:28

关于公布2026年阜新市细河区参加辽宁省事业单位非综合行政执法类岗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安排的通知

2026年阜新市细河区参加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即将启动面试前资格复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经对报考阜新市细河区事业单位人员笔试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研究确定2026年阜新市细河区参加辽宁省事业单位非综合行政执法类岗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别笔试科目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在笔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要求的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复审。当出现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时,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其他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资格复审。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复审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招聘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资格复审内容

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岗位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三、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

报考阜新市细河区区直非综合行政执法类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2026年阜新市细河区直事业单位非综合行政执法类岗位公开招聘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具体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提供材料

1.《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对应学位证书。

2.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学信网下载打印)。

3.招聘岗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4.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两名工作人员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及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劳动合同、工资册证明)。在多个工作单位工作过的,其在各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连续计算。工作经历证明的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工作时间(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工作单位及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等。

5.报考限定中共党员政治面貌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

6.2024年、2025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相关证明(具体见附件2)和承诺书(具体见附件3)。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7.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学信网下载打印),以及加盖学校毕业生管理部门印章的《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具体见附件4)。

8.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资格复审要求的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9.所有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同时须携带复印件一份。

(三)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5月20日(具体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资格复审地点:阜新市细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人社局会议室(阜新市细河区正阳街北段)。

联系电话:0418-6325915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复审需要提供的《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下载;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重新打印。

2.请密切关注各招聘岗位相应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报名时的手机畅通。

3.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4.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市直事业单位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需同时携带审核材料、资格复审委托书(具体见附件5)、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5.放弃面试及后续招聘环节的考生,请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声明》(具体见附件6),经本人签名,于5月19日前扫描或拍照后,发送至xhqrsj5025@163.com,邮件主题需为:放弃参加面试+单位+岗位+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并拨打电话确认发送成功。

附件:

1.2026年阜新市细河区区直事业单位非综合行政执法类岗位公开招聘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2.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证明.doc

3.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承诺书.docx

4.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doc

5.资格复审委托书.doc

6.放弃资格复审声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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