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和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校园招聘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规范有序,简化程序。
二、招聘计划
2026年度和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10名。各招聘岗位计划及报考条件见《2026年度和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招聘公告统一在和县人民政府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网公布。
三、招聘条件
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6届高校应届研究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计划表中“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等设置(附件2);已明确为具体专业、二级学科的,相近、相关专业不得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自带括号的除外),报考人员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岗位计划表中“学历、学位”界定:“研究生”指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人员。“硕士学位及以上”指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其他学历、学位的界定同上。香港、澳门大学学历必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具有经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岗位表中“38周岁以下”为“1987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以上不得报考情形中,涉及期限(年限)等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流程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将在和县人民政府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网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网络报名时间:2026年4月21日-27日,报名截止时间:4月27日17:00。(以邮箱收到材料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电子邮箱:hxwjwr@163.com
联系方式:和县卫健委联系人及电话:李艳 0555-5312733
和县人民医院联系人及电话:孙慧0555-2978810
和县中医院联系人及电话:卞佳萍 0555-2569078
和县第四人民医院联系人及电话:冯立18856569257
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以下材料原件按照顺序扫描成PDF文件,发至邮箱hxwjwr@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和县卫健委2026年度校园招聘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
(1)《和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3,审查表中需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承诺书》(见附件4);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2026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
(3)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对尚未取得规培证的,应提供学校相关部门或规培部门出具的规培证明(加盖公章)。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且应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人员因报名登记信息填写错漏或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至2026年12月31日仍不能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材料;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2、开考比例和改报程序:开考比例1:3,岗位招聘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如果低于开考比例,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在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致电和县卫健委人事股(电话5312733)办公室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资格审查: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报考人员发到指定邮箱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意见将通过邮件反馈。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报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并递交复印材料1份(原件退回),资格复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三)考试
结构化面试,若报考人数过多,无法一天内完成面试的,必要时经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方案另行公布。
招聘组将提前以电话、短信、邮箱等方式告知参加考试人员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知识面等要素。
面试总分为100分,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当日参加同一考场同一种类考生的平均分数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岗位没有笔试环节的如出现同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则采取现场加试一题的方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岗位有笔试环节的,按照笔试成绩(百分制)和面试成绩5:5的方式确定最终成绩,如最终成绩相同,面试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因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人选空缺的,按同岗位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和县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考生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2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和县人民政府网、和县卫健委信息公开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有关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聘用合同期限最低5年(新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
八、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卫健委、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5—5312733(和县卫健委)
0555—5330112(和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5—5313070(和县纪委监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特此公告。
附件1:2026年度和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教育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附件3:和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4:承诺书
和县卫健委 和县人社局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