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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南华大学招生就业云服务平台发布时间:2026-04-08 20:45:19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http://www.nh2h.cn/)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4月20日24:00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者登录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官网(http://www.nh2h.cn/)公众版点击加入我们,进入人才招聘模块中的人事招聘报名系统。首次登录请先完成注册与简历填写,并按要求提交报名所需资料。

应聘者必须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多报者,一经查实,则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材料

①提供《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公开招聘非事业编人员报名表》(需上传有本人手写签名的扫描件)一式一份(见附件2);

②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③提供现有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认定报告);

④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需提供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导师签名,培养单位盖章);

⑤应聘医师岗位,需提供对应专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证扫描件;已注册执业医师的,还需提供有效注册期内的对应范围的医师执业证扫描件,未注册的,不需提供,但情况需在报名表中注明。应聘护理岗位的往届生,报名时须提供护士资格证扫描件。

⑥个人简历;

⑦公开招聘报名个人诚信承诺书、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2026年招聘考试回避人员主动申报表。(见附件2、3,本人手写签名后上传系统);

⑧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相应佐证材料。

4.应聘者未按期报名或逾期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如出现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5.相关要求

①学历

应聘人员需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明。学历和学位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证和学位证。应聘研究生及以上岗位者的研究生学历应为硕士研究生,应聘本科岗位者的学历应为本科;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其中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②年龄

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应聘者年龄在26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特别备注的岗位除外。

医师岗位:本科学历具有规培证者,年龄放宽到28周岁及以下。

具有主治医师资格证者,年龄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

如“32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26周岁及以下”指1999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③资格证

应聘医师类岗位者,需兼具应聘岗位对应专业类别的医师资格证与对应岗位要求专业(或研究方向)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颁发的住培合格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相应专业基地的在培证明(标明起止时间段),并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培合格证或出具省卫健委住培管理机构开具的成绩合格证明,否则视为未达到应聘条件,取消招聘应聘资格,不予录用。已获得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应聘人员,可对规培证不作要求。

护理岗位需具备护士资格证。未取得护士资格证的应聘护理岗位的应届生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护士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否则视为未达到应聘条件,取消招聘应聘资格,不予录用。

④两个同等

我院已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公布。资格审查贯穿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有未达到公开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

(四)开考比例要求

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即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下同)的比例原则上≥1:3,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确实难以形成竞争,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1:3,但≥1:2,可以开考,但其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5分。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1:2,消减计划数或不予开考。

(五)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理论考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高低和参加考试的实际情况,按岗位类别及招聘数≤1:3的比例进入心理测试、操作考试、面试;心理测试结果不纳入综合成绩统计;理论考试、操作考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分别按40%:30%:3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一票否决。考试具体安排将在医院官网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与考察

在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条件下,应聘者根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取理论考试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其中YB2岗位的聘用人员享受普通合同制员工待遇,其余岗位的聘用人员享受医院人事代理合同制员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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