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怀远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委编委核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2026年度怀远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2026年度怀远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14名,招聘信息及后续相关事宜均在怀远县政府网公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8周岁以下”为“1987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怀远县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报名时间为2026年1月20日8:00至2026年1月26日17:30,逾期不再补报。
1、报考人员登录“怀远县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报名,认真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以岗位代码区分),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考生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审核人员将对照岗位要求逐人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后,在2026年1月27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怀远县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1月27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1月28日18:00前登录怀远县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照笔试每人每科45元交纳费用。
4、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月30日8: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再补报。
五、笔试
2026年度怀远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笔试科目均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主要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卫生法律法规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1.考试时间为2026年2月7日上午。报考人员可于2月4日至2月6日从怀远县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对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该加分政策用于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上述人员于2月9日8:00-12:00、14:30-17:0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怀远县卫健委617室(地址:怀远县榴城镇乳泉大道与卞和路交口,电话:0552-8025327)申报加分事宜,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增加2分。
3.成绩公布后7日内,报考人员可登录怀远县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查看岗位成绩排名情况。
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不到5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资格复审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如出现符合面试条件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符合面试条件人选全部进入面试程序。
1.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2.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表(怀远县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打印)等材料。若本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所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
2026年毕业,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写明“学历层次、专业、毕业时间以及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内容的书面证明。2026年12月31号之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或学历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费用。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面试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七、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等。
面试满分100分,为确保用人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还需达到该岗位当日参加同一考场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数。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后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最终成绩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最终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招聘岗位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级别高者优先;若专业技术资格级别相同,报考学历高者优先。若以上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3.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若最终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招聘岗位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级别高者优先;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级别相同,报考学历高者优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将相关材料报送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1.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2.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怀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1.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2.有关招聘政策、笔试考务及后续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怀远县人民政府网和怀远县人事考试服务平台网站查询、查阅。
咨询电话:
0552-8025327(怀远县卫健委人事股)
监督电话:
0552-8017411(怀远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组)0552-8858020(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 2026年度怀远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docx
附件2 2026年度怀远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怀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