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 关于公开招聘人员的公告

发布单位: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发布时间:2024-04-08

 因我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人数: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四、全职引进人才政策及福利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

可按对应层次提供激励奖励如人才引进经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具体薪酬福利待遇如下:

人才层次

人才引进费

科研启动金

服务期

第一层次

50万-80万

20万

10年

第二层次

30万-50万

10万

10年

第三层次

30万

5万

10年

 

费用一般分两期给付,报到办理完入职手续后付50%,第二年经考核合格后再给付50%。

(二)紧缺型专业人才

1.“临床型”人才提供20万元的基础激励奖励,具有三级医院科室主任任职经历者,在基础激励奖励基础上增加10万元,副主任任职经历者增加5万元,正高级职称增加5万元。约定10年服务期;

2.“管理型”人才提供10万元激励奖励,约定10年服务期;

3.“紧缺型专业人才”提供5万元激励奖励,如具有中级职称者增加5万元,约定10年服务期。

所属人才类型及条件可详询组织人事科。

五、报名方式:

(一)持个人简历及有关证件直接到医院组织人事科报名。

(二)电子邮件、邮递等方式投递个人简历。

地址:桂林市中山北路4号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组织人事科(女性健康管理中心五楼)

邮编:541001

联系人:蒋老师、秦老师

联系电话:0773-2884201   

邮箱:glfyrsk@163.com

医院将对应聘者的简历进行初步筛选,并通知通过初筛的人员进行理论考试、业务考核及面试;未通过初筛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简历不退回。

附件: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人员招聘计划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

                             2024年3月22日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人员招聘计划
序号科室招聘人数专业学历/学位岗位要求其他条件
1重症医学科若干护理、护理学本科及以上具有执业护士资格,持有护士执业证书。有3年以上重症科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
2重症医学科若干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重症医学科专业或外科专业或内科专业。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产科若干临床医学、妇产科学研究生/硕士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妇产科专业。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4泌尿外科若干临床医学、外科学本科及以上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外科专业。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40岁以下,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适当放宽年龄。
5微创介入(肿瘤)科若干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外科专业。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6呼吸内科若干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内科专业。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7心血管内科若干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内科专业。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8皮肤科若干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皮肤病与性病专业。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文章来源: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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