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献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单位:献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4-03-27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省编办等5部门《转发中央编办等5部门<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1人,工作地点为献县陌南中心卫生院贾刘店村卫生室。
    具体招聘岗位、数量详见《献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备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含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7.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在读学生;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我县此次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工作的笔试和面试环节均与沧县、海兴县、河间市、肃宁县同时进行,笔试、面试考点设在沧县。具体事宜以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为准,请各位考生知悉。
    (一)报名
    1.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2024年4月7日上午9:00开始公开招聘报名工作,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9日下午5:00。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献县人社局会同献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可登录献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xianxian.gov.cn/)下载《献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6张,在规定时间内到献县人社局二楼大厅报名。按照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二)开考比例
    此次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对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电话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可在规定时间内到献县人社局退费。
    (三)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能力测验》。
    具体笔试时间、考场地点及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工作采取异地命题、外聘评委、纪检监督的方式进行。面试评委组由7人组成,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主要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面试考场地点和面试成绩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总成绩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五、体检
    体检由献县人社局负责组织。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考察和资格复审由献县人社局会同献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无故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人员管理
    通过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纳入所属乡镇卫生院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服务岗位为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进入乡村医生岗位后应当在村卫生室服务不低于6年,并在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的,取消聘用。
    九、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真实有效信息,确保无误。
    (三)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任何必经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为确保公开、透明、公正,本次招聘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
    1、献县人社局      0317-6010369   
    2、献县卫生健康局  0317-4635018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1.
献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献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报考资格审查表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下载:

  2.​献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报考资格审查表.doc

1.献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文章来源:献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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