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4-03-22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隶属于河北中医药大学,位于定州市,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


医院始建于1965年3月,名称和院址先后几经变更。2019年12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发展中医药事业和建设健康中国战略,深入推进河北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经省编办批准,医院划归河北中医药大学,成为河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医院现占地面积60余亩,建筑面积70501.3平方米。我院总体建设发展规划分三期完成,目前,一期的门诊医技楼投资1.7亿元,建筑面积35447.25平方米,现已投入使用;二期建设医技楼剩余部分及住院大楼;三期建设感染楼。建设完成后医院总床位800张,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


医院现开设床位600张,在职职工794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83人,正高级43人,副高级105人,中级291人。设临床科室31个,医技科室11个。学科发展齐全,特色专科突出,专业优势明显,医院是中国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爱婴医院、全国首批PCCM规范化建设达标认证单位;中国肺癌防治联盟-肺结节诊治分中心、定州市肺癌中心;河北省胃肠超声技术培训中心。定州市内镜、病理、影像、心血管内科、超声、呼吸、肿瘤内科、口腔、骨科等9个专业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挂靠本院。


医院肿瘤科、肺病科、脾胃病科、内分泌病科、骨伤科、肛肠科、脑病科为河北省级中医优势专科。心血管病科、脑病二科为河北中医药大学建设重点学科,治未病科为建设培育学科。


近年来,医院重点引进了中西医结合高素质人才和专业学科带头人,合理增设具有中医药治疗特色优势的中医肛肠科、皮肤病科、推拿科等科室,积极开展“中药膏方”、“冬病夏治”等特殊优势中医药项目研究工作,建立河北省浊毒证重点实验室临床研究基地。深入推进“方便看中医”、“放心用中药”惠民工作,医院聘任全国名中医,设立名医工作室和传承工作室,培养中医药骨干人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8年4月8日至2006年4月8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8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4月8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4年4月(含4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hbsdqrmyy.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请查阅《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由河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准考证发放:由考生按照《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行下载打印。


(二)笔试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或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技能操作水平及交流沟通能力、思维表达能力等方面内容。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所学专业证明材料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hbsdqrmyy.cn/)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hbsdqrmyy.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2-2355281(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2-2355298(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监察审计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河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河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024年3月22日


附件下载:

河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文章来源: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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