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夷陵区乡镇卫生院考核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公告

发布单位: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6-12

根据《省卫健委 省编办 省发改委等6部门印发关于统筹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的通知》(鄂卫通〔2020〕25号)要求及夷陵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20年第3次会议纪要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计划

  宜昌市夷陵区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2名。

  二、考核聘用对象

  宜昌市夷陵区签约的2020年毕业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心理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考核聘用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夷陵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10.gov.cn/)发布《2021年夷陵区乡镇卫生院考核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夷陵区卫生健康局政工人事股(304室),联系电话:0717-7837728。

  3.提交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和报名同步进行,由卫健局具体负责,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及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若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2人,可按1:1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核

  考核由区卫健局组建工作专班具体负责,考核前在免费医学生所在的单位发布考察公告。

  1.考核内容: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考核对象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必备的能力素质,能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廉洁自律。考核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合格:

  (1)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

  (2)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3)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4)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5)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6)参与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7)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8)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的情形;

  (9)民意测评合格票低于参加考核人数的70%的。

  2.考核方法:一是深入定向免费医学生就读学校、规培单位、就业单位进行访谈,并与本人详细面谈。采取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的方式,了解其现实表现、个人具有的优点和特长以及性格特征、存在的缺点不足或需要加强的方面以及扎根基层履约服务的决心。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考生“德”的考核,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通过查阅档案)、银行征信记录(银行个人信用记录报告打印地址: https://ipcrs.pbccrc.org.cn/)、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http://shixin.court.gov.cn/)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核。三是查有无违法违纪的行为。由考核组到定向免费医学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本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四是查阅人事档案。看考核人选是否符合报考的资格条件,所填写的信息是否客观真实,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证书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因违纪违规受过处分,是否取得毕业证,本人的政治面貌等情况。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夷陵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考核合格的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指定项目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由区卫健部门另行通知。

  (五)公示

  综合资格条件和考核、体检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夷陵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备案及聘用管理

  公示结束无异议,报经区委审定后,下达聘用文件,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及进编手续。聘用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按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6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宜昌市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昌市夷陵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11日

文章来源: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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